按照《恩施州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考核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根据州县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方对2021年1月至6月中介事项承办机构“一事一评”和州直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定情况,现将全州2021年上半年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考评结果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7月12日至18日,公示期间广大中介机构、项目业主、州县审批部门、州县行业主管部门如有疑议请通过电话、电子信函等方式向州发改委反映情况。
联系人:陈祥恩
电话:0718—79355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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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1年7月12日
附件:恩施州2021年上半年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考评结果.xls